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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顧是一種選擇,不應該是義務。
談到王曉明,恐怕大家對她都已不陌生,癱瘓四十年的王曉明,幾乎已經成為植物人的代名詞。
這幾十年來,社會大眾在斷斷續續聽聞王家的故事時,除了給予探視或金錢捐助、
爭辯安樂死議題、及持續給王家更沉重的身心壓力外,其實忽略了更多可以關切的地方。
我們知道王曉民是誰,會強調她被照顧得很好,但有誰記得住王家父母及王曉民其他姊妹的名字?
趙錫念 女士把半生心血都奉獻在愛女病床邊,直到她過世;
而 王雲雷 先生接下照顧的工作,也無怨無悔地撐到病逝。
接下來,主要照顧者的角色又交到其它家人的身上 … 。
當政府及社會強調家庭倫理而將焦點都放在以病人為中心的思考時,
卻沒有人去關切負擔主要照顧工作的家屬,
去問問他們需要些什麼?是不是已經累了、該休息一下了?
照顧工作的繁瑣與沉重不是一般人能體會的,長期臥床與生命搏鬥的病人確實很需要關懷,
每個人都期待病人能夠被妥善地照料,
然而,每一個乾淨舒適的病人背後,都有一個付出極多心力體力的家庭照顧者。
這些照顧者也將所有的心力放在病人的身上,卻從來不去珍愛自己、不知道可以適當地表達自己的情緒、
不敢大方地接受他人的協助、不懂得為自己爭取什麼應有的權利。
高齡化的社會中,長期照顧將是許多家庭會面臨的課題!
如果您現在、曾經或預期自己終將負擔照顧的工作,您就應該要認識家庭照顧者應該擁有的基本權利:
有權保有屬於自己的生活、有權尋求協助、可以做好自己的生涯規劃、可以期待並爭取協助照顧的服務。
我們期待家庭照顧者能夠為自己發聲,讓社會大眾更了解照顧者的需求及想望。
不論是透過民意代表或是藉由照顧者組織發聲,只有讓大眾認識家庭照顧者的處境及權利,
才能讓「照顧」不再只是家庭內的責任,而是整個國家社會的整體責任,
唯有這樣的觀點才能夠改變現行政策,讓家庭照顧者的命運得以改觀。
台灣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需要由家庭照顧者協助其生活的,至少有五十萬人之多。
根據研究指出,平均每位照顧者投入照顧的時間長達 6.54年,
而且差不多有 1/4以上的照顧者已經照顧了十年以上。
另外還有一項研究指出,在全國的家庭照顧者中,女性照顧者就佔了70%至80%,
這個現象也可以說是「照顧者女性化」。
所謂照顧,簡單的說就是協助有身體或心智能力障礙的人,完成他們日常生活的活動進行。
一般來說,為失能的人準備三餐、協助吃飯、穿脫衣服、洗臉洗澡、上廁所及一般的外出活動、
打掃家務、洗衣、採買、吃藥、打電話、處理財務等,都可以算是照顧的內容。
面對繁重的照顧工作,許多家庭照顧者在身體、心理及人際關係上會出現不適應的狀況,
通常壓力也就會因此產生,進而影響到照顧者的日常生活。
這些照顧的工作幾乎是一天二十四小時、日復一日必須協助的,所以照顧並非一件輕鬆簡單的事務,
更是需要愛心、耐心、體力、技巧以及充足協助資源的工作。
以下是一些照顧者壓力過大的訊號,當他們出現時,就是照顧者必須尋求協助的時候了:
1.脾氣變壞
2.失眠
3.身體開始出現不適的徵狀
4.無法接受他人的協助
5.不再與原本親近的人聯繫
6.財務出現問題
7.對一般的休閒活動沒有興趣
8.常常哭泣,難以控制
身為一個家庭照顧者,我有權利大聲的說:
1.我以身為照顧者為榮
2.我會善待自己
3.我有權尋求協助
4.我有權保有屬於自己的生活
5.我有權拒絕無謂的罪惡感
6.我有權利大方的接受回饋
7.我有權利期待並爭取協助照顧的服務
8.我有權做好自己的生涯規劃
各縣市長照管理中心,室話直撥:412-8080
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諮詢專線:0800-580-097
(我幫您,您休息)
以上資訊來自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(可連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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